吴先生-投诉自来水水费涨价问题

    信件主题: 吴先生-投诉自来水水费涨价问题
    来信人: 吴向东 来信日期: 2020年10月15日 来信编号: DH202010160030
    信件内容: 2020年10月15日,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吴先生经营的餐饮店,按照每吨8元收取自来水费用,但吴先生表示前期餐饮(二类)均是按照每吨5.5元收取自来水费用,且该涨价行为无任何价格公示,故吴先生认为此收费不合理,现希望相关部门核查给予合理解释。
    信件回复: 安康市水务(集团)有限公司:按照安发改价格﹝2020﹞308号文件精神,安康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安康市水务(集团)有限公司
    回复时间: 2020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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